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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信托惊曝窝案 17人被立案侦查 佣金潜规则或浮现

发布时间:2014-04-16 08:25 浏览次数:

甘肃信托惊曝17人窝案 光大集团收购事宜已完成

一边是刚全面完成的光大集团收购事宜,一边是被突然爆出的窝案,偏安西北一隅的甘肃信托正被推入整个行业的风口浪尖。

  官方消息透露,经甘肃省检察院交办,甘肃信托深圳财富管理中心经理陈德萍、北京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周刚、上海财富管理中心经理杨栓军、兰州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吴穷等17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甘肃省反贪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案件仍在立案侦查中,不便对外公开个中细节,但调查缘起为接到了相关举报信息。

  “销售能力极强,权限极大”

  甘肃信托由原甘肃省信托投资公司、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和白银市信托投资公司合并重组而成,其内部管理层也主要来自这三方。如现任甘肃信托董事长马江河历任甘肃省金融办副主任、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总经理;总经理杨文,则来自原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建中,来自白银市信托投资公司。

  从项目端来看,通道类业务在甘肃信托占据绝大多数比例。2012年报显示,该年度甘肃信托单一信托业务占比90%,主要资产投向基础产业、实业和金融机构,占比分别为42.87%、28.15%、16.97%。

  尽管主动管理类的集合资金信托为数不多,但其负责销售端的财富管理中心却有着很突出的特点。

  “甘肃信托财富中心的销售能力极强,内部及国企机关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人基本能够包揽大部分额度,在发行方面财富中心的权限也非常大。”有北京某信托公司业务部人士透露。

  至于此番17人集体被立案侦查,并涉及公司四地财富管理中心,个中原因仍未得到甘肃信托官方渠道的证实。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信托行业财富中心从业人士的寻租空间很大,通过外部公司侵吞发行费用,借助营销客户名义向公司申请费用中饱私囊等,在一些内部治理混乱的公司中更是屡见不鲜。

  光大集团收购事宜已完成

  这厢“窝案”曝出,那厢多位消息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证实,光大集团收购甘肃信托的交易已获得银监会批复,甘肃信托近日业已完成更名,但双方一直未公开宣布。

  “估计要等此次案件差不多定性,光大集团才会正式进驻甘肃信托,毕竟这是收购之前发生的事儿。”光大集团内部人士说。

  对于志在打造金控集团的光大,信托牌照缺失一直是其一大心结。2012年12月,光大与甘肃省政府签订协议,光大集团将收购甘肃信托35%的股权,并增资扩股。

  2013年7月,甘肃信托在甘肃产权交易所挂出股权转让公告,股权转让比例达51%,转让价18.3亿元。毫无意外,光大集团成为了这部分股权的接盘者。

  光大集团旗下多家机构人士透露,去年下半年光大已开始跟甘肃信托接触商谈一些业务合作,但进展缓慢。

  而对于甘肃信托的内部治理问题,一些曾欲对其进行收购的机构似乎早有察觉些许迹象。一位接近甘肃信托的人士透露,几年前,就曾有一家股份行欲收购甘肃信托,并做了尽职调查但最终作罢,原因之一是发现其内部关系复杂,管理混乱。

  “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兰银来自甘肃省财政厅,其退休后,公司治理问题愈发暗流涌动。”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受制于此,甘肃信托也并没有在近几年这一轮信托业的飞速发展中成长起来,反而越来越垫底。

  截至2012年底,甘肃信托不到800亿元的受托信托资产总额排在67家信托公司倒数第五;人均净利润145.64万元,仅相当于行业平均水平321万元的一半左右。21世纪经济报道

甘肃信托17人被立案侦查 销售佣金“潜规则”或浮出水面

    4月14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多名财富管理中心经理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对此,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甘肃信托相关负责人,该人士除否认该案与光大集团正式入股前的尽职调查有关外,并未给予更多答复。业内人士猜测,该案或与以费用报销的形式获取销售佣金有关。

  17名经理被立案侦查

  14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甘肃检察”发布消息称,经甘肃省检察院交办,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财富管理中心经理陈德萍、北京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周刚、上海财富管理中心经理杨栓军、兰州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吴穷等17人立案侦查。

  甘肃信托2012年年报显示,截至当年末,该公司共有员工93人,其中信托业务人员48名。该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财富管理中心等业务支持部门的议案》。

  有业内人士猜测,这或是光大集团进入甘肃信托前进行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就此,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甘肃信托相关负责人,对方对此予以否认。此外,该人士表示目前不方便给予更多答复。

  此前据媒体报道,今年年初,光大集团以18.32亿元收购甘肃信托51%股权已基本完成,只待监管层面审批通过。

  甘肃信托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也是甘肃省首家省属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金10.18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是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2.58%。除此之外,其股东还包括天水市财政局和白银市财政局。

  前述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末,其信托规模为796.3亿元,其中集合信托规模为34.69亿元,单一信托规模为739.4亿元,财产类信托规模为19亿元。2012年,其营业收入为2.4亿元,人均净利润为145.64万元。

  潜规则”或浮出水面

  北京某信托公司高管认为,既然涉案的主要是财富管理中心的经理,贪污的渠道很有可能是以费用报销的形式获取销售佣金。

  不过,该高管认为,蹊跷之处在于,在信托业提取销售佣金是一个被默认的规则,如果因此而定罪于个人存在争议。据记者了解,给予销售佣金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激励“潜规则”,在一些比较市场化的公司,销售佣金可以高达百分之一,这意味着完成1亿元规模的销售任务,销售经理可以获得100万元,因此业内常看到信托经理或销售经理疯狂地搜集各种发票。

  “目前在信托的相关法律法规上,并没有对佣金在税务处理方式上进行规定。销售佣金如果直接给的话,不管是按工资收入还是按一次性劳务费来处理,都要收比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业内一般采用费用报销的方式来充抵。”该高管透露,“采用费用报销提取佣金,在国企有可能定为贪污罪。”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甘肃信托有国营性质,在业务上并不是非常活跃的机构,相关的佣金率也不高。“在国企性质的信托公司,销售佣金一般是千分之二,说真心话其实并不高。”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甘肃信托的17人大案或许并非因为佣金原因。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