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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下午, 交通运输学院党支部书记丁思含带领30期预备党员和31期入党积极分子,在2号教学楼504教室针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学习。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的时代起点与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趋势与阶段性特征,针对社会治理提出一系列高屋建瓴、精辟深邃、内涵丰富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做好做实新时代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标志着我国将实现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需要结合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价值依归、方法路径和整体格局把握其核心要义。
社会治理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既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引领者,又是促进社会治理各领域各主体各层次子系统协同联动的领导者,还是整个社会治理系统有序运行的掌舵者。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唯有不断强化党对各个治理子系统的全面领导,才能建立起更加安全、更加有序、更加高效、更具韧性的社会治理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构建社会治理的整体格局提供了科学依据。社会治理这一系统工程的良好运转需要广泛吸纳各类主体,通过相互合作、合理分工的协同机制持续激发不同主体活力。具体而言,“共建共治共享”既是新时代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目的,也是基本手段。
撰稿人:高盈盈 审核人:丁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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