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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图书馆馆藏借阅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17-12-24 15:39 浏览次数:

图书馆馆藏借阅制度

一、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书证可一次性借阅图书10册,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三次;各借阅室如公布有特殊规定,则遵照各借阅室规定执行。

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3、如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均可续借。

4、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到综合服务台请求帮助。

5、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

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

4、读者须遵守《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图书馆入馆,保持文明的阅览环境。

三、馆际互借

1、本校读者(限本校教师、在籍学生)需要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可到本馆综合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2、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阅本馆图书,可派人凭馆际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相关借阅办理借书手续。

3、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不能按期归还或丢失,由该证所属图书馆负责赔偿。

、特殊书刊的借阅

1、特殊书刊文献只限馆内阅览,不得携出馆外,无特别规定的可在馆内进行部分复印,必须当天归还,如违反规定,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2、报刊借阅本馆设期刊阅、报纸览区过刊阅览区,上述阅览室所藏报纸和期刊开架阅览,除过刊外借其他现刊及报纸只限室内阅览。

3、工具书借阅本馆工具书分布在一楼工具书阅览区,所有工具书仅限室内阅览。

4特殊文献的借阅请参见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图书馆具体规定

 

 

                                   图书馆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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