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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书证可一次性借阅图书10册,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三次;各借阅室如公布有特殊规定,则遵照各借阅室规定执行。
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3、如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均可续借。
4、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到综合服务台请求帮助。
5、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带出阅览室外,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
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
4、读者须遵守《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保持文明的阅览环境。
三、馆际互借
1、本校读者(限本校教师、在籍学生)需要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可到本馆综合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2、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阅本馆图书,可派人凭馆际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相关借阅室办理借书手续。
3、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不能按期归还或丢失,由该证所属图书馆负责赔偿。
四、特殊书刊的借阅
1、特殊书刊文献只限馆内阅览,不得携带出馆外,无特别规定的可在馆内进行部分复印,必须当天归还,如违反规定,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2、报刊借阅:本馆设期刊阅、报纸览区、过刊阅览区,上述阅览室所藏报纸和期刊均开架阅览,除过刊外借其他现刊及报纸只限室内阅览。
3、工具书借阅:本馆工具书分布在一楼工具书阅览区,所有工具书仅限室内阅览。
4、特殊文献的借阅请参见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图书馆具体规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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