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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存包柜使用须知

发布时间:2014-12-28 10:11 浏览次数:
    为方便读者,规范管理,维护读者利益及公私财物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一、进入阅览室、书库前,请将书包、自带图书等相关物品锁入存包柜,并请自带锁具。
    二、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入存包柜。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事件,本馆不负责。
    三、若出现钥匙丢失、折断等情况,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不得自行处置。否则,将根据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四、不得长时间占用存包柜。每日离馆时,须将个人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否则,将由本馆工作人员在闭馆后统一更换锁具或开柜清理物品,物主于次日到相关人员处领取所存物品。
 图书馆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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