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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消防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23 10:05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大图书馆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图书馆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防范制度:
    一、防范预案(措施)
   (一)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书库。
   (二)书库和办公区不得使用明火照明、如蜡烛等。
   (三)严禁在办公室、书库内使用电火炉、大功率电器等。
   (四)严禁在图书馆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六)组织全馆工作人员及学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七)进行自护疏散和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演练。
    二、应急预案
   (一)处理程序: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学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补救)。
    ③在实施第①、②条款同时,立即向学院领导报考,必要时拨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组织实施;
    ①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参加补救。
    ②消防车到来之后,工作人员应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补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灭火器。
    ④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⑤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三)补救方法:用ABC干粉灭火器。
    (四)注意事项:
    ①火灭事故首要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补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图书馆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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