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9期发展对象党员档案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9期发展对象党员档案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党员档案是党员身份的重要标识,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依据,忠实记录、真实反映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现实表现。党员档案质量代表着发展党员的质量,体现着党建工作的水平。为扎实做好29期发展对象党员档案管理,把好组织关系转接关口,确保转出的党员档案都“合格”,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9期发展对象党员档案核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1.党员自查:2024年1111—2024年1115

2.党支部自查:2024年1118—2024年1122

3.学院抽查:2024年1125—2024年1129

检查重点

1.核条件。重点查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是否年满18岁,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是否满足培养时限要求,防止突击发展,程序“空转”。

2.核程序。重点查看党员档案,从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等4个阶段,确保发展程序到位。

3.核记录。重点查看党支部会议记录,查阅发展党员过程中涉及的对象确定、考察、接收等重要环节均有支部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确保组织把关到位。

4.核档案。重点查看《入党志愿书》,逐项检查填写内容审批盖章等情况,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5.核规范。重点查看入党培养人意见、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党委意见是否填写规范,特别是审批时间填写,确保前后不出现逻辑矛盾。

三、工作要求

坚持严肃自查促规范。各党支部要根据《审查党员档案流程及注意事项,仔细检查党员档案材料,特别是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材料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将整套材料放入党员档案袋,做到材料完整、记录清晰、签章到位,归档管理。

人力资源处(组织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