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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发布时间:2010-12-16 08:51 浏览次数:

    1、什么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市、县区劳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人员。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委托市商业银行按月从个人储蓄专户中划转医疗保险费(含证卡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必须要在市商业银行开设个人储蓄专户,并与银行签订《银行代扣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书》。储蓄专户首次预留资金不得低于15个月的应缴费额。参保人员须于缴费年度将所需费用按时、足额存入个人储蓄专户,否则视为中断缴费。

    3、需携带材料具体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到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时,需提供户口本(本人登记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并如实填写《兰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审核表》2份。其中一份审核表右上角贴照片,留存人才中心。委托代理之前,已在原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原《兰州市社会保障卡(IC卡)》,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转证明,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在我中心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还须提供兰州市商业银行金昌路支行(原华德商场斜对面,消防局隔壁)的存款证明(存折复印件)。

    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缴多少钱?
    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未办理退休(职)手续前,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4%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以2009年本省月社会平均工资2264.75元为例来计算,一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264.75×5.4%×12=1467.56元,大额医疗保险费60元,15个月缴纳费合计1909.50元,首次预留资金定为2000元,下年度交费标准待本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后另行通知。

    5、灵活就业人员在细则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如何缴费?
    本细则实施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可持原存档单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相关证明,按规定登记办理参保手续,并从办理参加医保手续之日起,每人每月分别缴纳统筹补充金2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5元。首次预留资金不得少于400元。细则实施后,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达到细则第十条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6、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何时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设定待遇享受等待期,凡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期满6个月后(等待期内退休的人员也必须在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参保人员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所缴费只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不设立个人帐户,门诊医疗费由个人自付。
    7、灵活就业人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参保的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一样吗?有什么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参保的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比例完全相同,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完全相同。

    8、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如何就医?需不需要哪个部门批准?
    参保后,参保人因病需就医时,只须携带本人的《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兰州市社会保险卡(IC)卡》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登记和结算手续即可,不需要任何部门批准(需在委托代理机构开具介绍信)

    9、灵活就业人员中办理退休手续时,对参保缴费年限有何规定(即细则第十条)?
    灵活就业在保人员符合国家法定退休(职)条件,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不少于10年,方可享受退休(职)人员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凡不足以上缴费年限规定的,在退休(职)时,应以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和缴费比例,足额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方可享受退休(职)人员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本细则实施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可视作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或在用人单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只要未中断缴费,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10、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如何办理登记手续和结算医疗费用?
    参保人生病住院时,凭本人《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兰州市社会保险卡(IC)卡》(委托代理机构开具的介绍信)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理进行住院登记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根据医疗有关规定预缴部分押金后即可在定点医院实行记帐治疗,待治疗终结后凭本人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办理结算和出院手续,整个结算过程实现计算机网络科学化管理,自动结算。

    11、参保人中发生住院费用具体由个人负担多少?
    根据参保人员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参保人员首先须自负起付标准以下部分住院医疗费,起付线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绝大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按规定比例自负部分医疗费用。

    12、什么是封顶线?
    封顶线指的是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由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最高限额。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解决,而由其他途径解决(如大额医疗保险)。我市医疗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6000元。

    13、如何参加大额医疗保险?需办理什么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必须同时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不需要另外单独办理相关手续,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14、发生超出封顶线的大额医疗费用怎么办?
    当参保人发生超过封顶线的大额医疗费用时,大额医疗保险开始发挥补助作用,年度最高补助金额达18万元。超额部分医疗费绝大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给付,同时参保人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15、发生大额医疗费时个人具体负担多少比例?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别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符合“三个目录”的范围的大额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具体比例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90%,个人负担10%。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保险年度18万元。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16、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居住、工作手续吗?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只有退休后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需在参保登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驻外”登记手续,其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支,治疗结束后,凭当地医疗机构的病历、出院证明、费用清单、付款发票等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报。

    17、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中断缴费的是否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须按规定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中断缴费。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中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应视为自动退保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从中断缴费的当月起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动退保后重新参保的,按首次参保的规定执行。

    18、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在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细则实施前或实施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续保手续的,不受等待期6个月的限制,其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缴费次月起,按标准予以支付。

    19、参保人就诊需要同时出示本人医疗保险证和IC卡吗?
    参保人就诊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医疗保险证和IC卡,医疗保险证和IC卡是用来识别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参保身份,保障参保人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

    20、医疗保险证和IC卡丢失怎么办?
    参保人员发现本人的医疗保险证或IC卡丢失时,应立即向代理机构负责医疗保险的同志报告,并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准确地报告,IC卡挂失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手续,30天后重新办理医疗保险证或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