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 年度省级“两红两优”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团省委要求,将开展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全省优秀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
二、名额分配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推荐优秀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各1名。
三、申报要求及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条件要求: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即2021年4 月30日前成立),不推荐中学(中职)学生团支部参评,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团支部可推荐;参评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应按期换届,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 星级”;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者县区级(全国表彰需省级或者 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各类临时性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
2.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截止2024年4月30日) 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条件要求:团龄3年以上(截止2024年4月30);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者县区级(全国表彰需省级或者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优秀共青团干部。从地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推荐。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省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向乡镇街道、“两新”组织中的优秀团干部倾斜,县处级团干部一般不超过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总数的15%。
条件要求: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者县区级(全国表彰需省级或者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荣誉(不含参评当年)。为落实全团带队政治责任,各市(州)推荐省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时应推荐1名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为鼓励团干部助力乡村振兴,各市(州)可推荐1名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员的专职团干部,无合适的可不推荐。县处级团干部推荐应从严把握。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必须严格 把好初审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程序为:
1.各二级学院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向校团委申报参评。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二级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核。
2.校团委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组织召开推荐评议会,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推荐对象名称、简要事迹介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摸底并组织推荐。
2.严把评选条件。要严格把好政治关,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用心挖掘,着重推选广大团员青年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单位、组织和个人。
3.规范工作程序。严肃纪律,公开透明,严格审核。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规范报送材料。规范报送推荐组织和个人的相关材料,申报表须填写规范,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样式、大小。事迹材料
严格按标准公文格式排版,所有纸质材料一律双面打印。
5.把握时间节点。
省级“两红两优”各二级学院按照条件要求及名额分配进行推荐,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3月10日前报送各类别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申报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及pdf版)。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0931-5199136
报送邮箱:1147052060@qq.com
共青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