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09级毕业生实习离校在即,各系学生聚餐次数增多,少数学生在聚餐时喝白酒过量,导致其醉酒、昏迷,引发打架、斗殴事件,有些饮白酒过量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直接诱发影响学校不安定的事端。酗酒和酒后闹事与大学生应有的良好风尚和大学生的身份很不相称,不仅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而且会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
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学生在校内外酗酒。
根据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137页)凡饮酒一经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再次饮酒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聚众酗酒或酒后打架闹事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以下情形一律视为酗酒:
1、酒后行为失态;
2、酒后有不良言行;
3、酒后滋事者。
三、学生酗酒、醉酒的危害
大学生酗酒,严重危害身心健康,主要危害有如下方面:
1、影响身体健康:过量饮酒可能导致肝脏伤害,脂肪堆积在肝脏引起脂肪肝;也可能引起胃出血而危及生命;伤害神经系统:譬如产生周边神经病变;也可能使大脑皮质萎缩:有报告显示部份慢性酒瘾者的大脑皮质有萎缩现象,也有部份病人有智力衰退的迹象。
2、酗酒后,情绪易激动、乱发脾气、判断力和控制力不佳、易与人发生冲突、对外界刺激敏感、神志不清会引发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等刑事案件发生,存在高犯罪率。
3、精神恍惚,影响学习和工作效率。过量饮酒,酒精严重刺激大脑会导致记忆力下降,影响学习成绩;
四、相关要求及措施
1、严禁学生酗酒,严禁任何人携带各种酒类物品进入学生公寓。
2、学生公寓管理员和辅导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凡发现醉酒学生必须及时报告各系班主任老师或当日值班人员。
3、学生在各系(班)举办的毕业前的聚餐活动,原则上不得饮用烈性酒,坚持饮酒自愿的原则,不劝酒,禁止强行灌酒,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活动的老师负有监督的义务,因监督不力而酿成事端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酗酒的学生,将视其情节根据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5、因酗酒受处理的学生,自受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和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
6、加强学生公寓的检查排查力度,发现学生不遵守管理规定,擅自携带酒类进入公寓和在公寓内饮酒,公寓办公室将及时报学生处及所在系进行处理。
7、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各系要善于利用现实生活中饮用烈性酒造成的危害及不良后果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警示和教育;
8、各系应详细掌握平时有“好酒”习惯的学生,重点加强对其教育和引导;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