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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新入职员工教学工作准入标准(2021)
为使新入职员工尽快进入教学工作,承担我院各二级学院相关授课任务,特制定本标准。
一、准入对象及条件
1.准入对象:经过面试、试讲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准入条件:
(1)全程参与学院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
(2)将个人档案转入学院且审查合格。
二、准入程序
1.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本人填写试讲审核表中的“教师基本信息”进行预报名,并提交拟承担课程申请,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将试讲审核表与试讲评分标准正反面打印报教务处;
2.经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处审核报名申请后,公布教学工作准入试讲名单,统一组织申请课程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试讲课程相关资料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提供;
3.试讲结束后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处、相关二级学院汇总试讲结论,由参加听课人员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试讲结果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示。
三、新教师开课管理
1.试讲合格后,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新入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计划,在开课前准备好4课时的讲稿(手写),经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检查后报教务处,否则取消其任课资格。
2.准予承担授课工作的教师,每月需完成10课时听课任务,听课记录按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计入新入职教师月考核。
3.凡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而擅自承担课程者,不予发放所承担课程的课时费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课程开设单位相应的处理。
4.试讲不合格的教师经一段时间后仍可提出试讲申请,两次及以上试讲不合格的老师原则上不再让其承担教学任务。
5.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进行新入职教师专业教学业务技能培训,帮助、指导新入职教师尽快融入角色,全面掌握备课、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反思等教学环节要求,将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及培训结果报教师发展中心。